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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兜牢生态保护的底线?

媒体:中国林业新闻网  作者:内详
专业号:朱峰 2015/8/27 17:22:56
红树林是陆地向海洋过度的特殊生态系统,具有非常珍贵的科学及生态价值。但近日,有报道称在海南省澄迈县海岸线一处高档楼盘项目周边区域,百余亩红树林遭到破坏,沦为了垃圾场。其实,这样的案件并不是单独的个案。有数据统计显示,海南红树林过去40多年间,从1万公顷下降到3000多公顷,消失超过6成。 在建设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我们是选择生态为发展让路,还是选择发展为生态让路?笔者认为,建设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完全可以通过转变发展方式,求取二者的“最大公约数”,找到发展与环保的平衡点。 遗憾的是,在现实的利益面前,我们更容易选择生态为发展让路,大多数情况下,呈现出粗放的发展理念、单一的利益导向以及松软的环境约束,始终让发展与保护呈现出两张皮,生态保护仍然处在口头重要、落实次要、建设不要的尴尬局面。譬如,就红树林的保护而言,海南省早在1988年就由省人大制定了《红树林保护规定》,后经多次修订。然而,保护办法并没有有效遏制住红树林加快消失的窘境。澄迈红树林被侵蚀其实是一个缩影。与直接的毁林不同,澄迈的红树林因为生态的独特性和稀缺性,已经成为旅游开发炙手可热的卖点,而随后却被开发商破坏。无疑,生态保护始终处于发展的附属地位。与红树林的过度开发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保护的“螳臂挡车”。澄迈因建筑垃圾堆积,侵蚀红树林、破坏环境,媒体频频曝光,被推上风口浪尖。即便如此,8月7日,澄迈县政府通过官方微博向外公布对红树湾项目进行行政处罚3万元。区区3万元,无异是对侵占、破坏等开发行为的变相保护。 生态失去保护的底线,归根结底还是现有的制度缺乏刚性。主政者、决策者之所以无视生态保护,缘于生态环境没有禁区、边界以及可堪匹配的责任成本。十八大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五位一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也明确提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自然资源约束制度、红线管控制度都是给发展提出明确限制与约束的制度。同时,在健全政绩考核方面,还提出了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领导干部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要记录在案,实行终身追责。所以,完善生态保护体制机制,牵住关键少数的牛鼻子,才能有效兜起生态保护的底线。 改革在路上,顶层设计正稳步推进,而之于实践则离不开各个层面、各个领域从点到面的执行与完善。红树林保护应当尽快纳入地方的生态保护红线,纳入领导干部决策的前置考量,纳入保护责任的政绩账单。谁主政谁负责,谁破坏谁担责,才可能让类似的破坏成为历史。 (作者: 木须虫) (编辑: 杨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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