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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古树”应是一种监管自觉

媒体:中国林业新闻网  作者:内详
专业号:朱峰 2015/10/20 9:08:41
据《重庆晚报》报道,近日,有记者在重庆市酉阳县采访时,得知当地两罾乡内口村有一处金丝楠木群,共有8株,最小的胸径1米多,最大的胸径达2.1米,6人才能合抱。金丝楠木在当地被称为“树王”,村民对楠木非常尊敬。一外地木材老板李先生曾承诺,如果村民帮助他们偷偷将金丝楠木树运走卖掉,将给22户人家每户修建一栋二楼一底的砖房,当时就被村民拒绝了。 为保护“千年古树”,村里22户人家不为利益所动,他们这种做法,是一种令人尊重的民意。虽然在不少乡村,古树似乎是村民自己的一笔财富,对于古树的去与留,村民也似乎有一定的决定权。但是严肃地讲,古树实属于公共资源,受法律保护,村民的护树情结,无疑是对无视法律、变卖甚至破坏古树行为的有益警示。 如同前些年,在一些地方,为了保留一棵古树,修国道或者省道时在古树旁拐了一个弯。这样,保留了一棵树,拐一个弯足以斥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但人们仍然为之叫好,缘何?笔者想这大抵就是民意的体现。也就是说,在“拐弯”还是“毁树”的抉择上,决策者应充分广泛地征求民意,甚至决策者要把自己置身于群众的角度,想问题、看问题才能体现民意,最终获得民意支持。 然而,相比“村民保古树”所彰显出的民意,相关监管部门的作为却显得很是尴尬和被动,不禁让人汗颜。报道称,当地现存最大的古树其实不是最老的,最大一棵(胸径约2.5米)已经被雷击中死亡。那棵死树被以2500元卖给一个广州来的老板。后来听说转运至广州后卖了几十万元。分析这些细节,不难厘清这样一个真相:正因为避雷防护不到位,才让千年古树遭受“灭顶之灾”。这种破坏,看似天灾,但其背后挥之不去的是人祸的影子。尤其是,一棵死树,几千元与几十万元的身价变换,更像是对监管部门的有力一击。 认识古树的价值,不能简单地用金钱来衡量。但是古树的保护级别评估、历史价值,理应早早就有一个明确的“挂牌公示”,并配套相应的管护经费,安装防雷设施等。若仅靠村民自发保护,显然还不够,古树的保护级别依然不够明确,法律保护也就难免乏力。如此诸多监管漏洞,难免会让一些商人虎视眈眈、乘虚而入,一旦哪天发生买卖或盗砍盗伐行为,类似“筹备打造金丝楠木群旅游景观”“挂牌保护”等一个个设想都会成为泡影。所以,趁一切还来得及,行动起来吧。 (作者: 禄永峰) (编辑: 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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