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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2江西森林旅游摄影大赛的通知

媒体:原创  作者:余江帆
专业号:余江帆 2012/5/31 17:15:02
 

赣林种字[2012]41号

 

各设区市林业局种苗站:

为广泛宣传推介各地丰富的森林旅游资源,充分展示我省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秀美风光,提高森林生态意识,促进森林生态旅游快速发展。经研究,我局将联合江西省风光摄影协会共同举办以“走进森林、回归自然,秀美江西再添光彩”为主题的2012江西森林旅游摄影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大赛从2012年4月25日起,分三个阶段实施:10月20日为作品提交截止时间(以到达日邮戳为准);10月下旬邀请有关专家评审;2012年12月份颁奖及作品展示。

二、作品要求

1、摄影作品须紧紧围绕大赛主题,聚焦自然风光或民俗风情,反映我省丰富、独特的森林旅游资源。作品须在我省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范围内拍摄。2012年4月25日前在县(市、区)以上(含省级)发表过及获奖的作品不得参加此次比赛。

2、参赛作品题材、风格、流派不限,色彩不限,数码胶片均可,每位拍摄者可报送1-2份作品(含组照)。

3、参赛作品以纪实手法表现,不能改变原始影像,必须是一次拍摄形成的单一影像照片(含一次拍摄的在同一影像上的多次曝光),照片成像后不允许利用软件对图像进行任何后期调整、合成或修饰。组照应在6幅以内,冲洗作品用透明胶连接。

4、参赛者须同时提交摄影作品的原始电子版数字文件(刻录在光盘内或发电子邮件至大赛组委会邮箱)和冲洗作品,其中:原始电子版数字文件须含原始拍摄数据(不能进行压缩),组照原件精度要求大小在600万像素以上,电子文件2MB以上,胶片拍摄的需提供用专业底片扫描或电分的30M以上/幅的BMP(TIFF)文件(本次比赛不收底片);冲洗作品一律为10英寸即长边为25厘米(不得装裱),背后标注作品标题和简要拍摄说明、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

 二、活动要求

1、参赛者必须保留作品的拍摄原图,所提交的作品也将被视为同意公开发表、展示,主办和协办单位有权将所有获奖作品用于以宣传为目的的发布、展览、出版画册及媒体等宣传用途,不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2、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如有作品若未按参赛规则要求,经查实,予以取消参赛资格。

 3、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以上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奖金及获奖证书。

4、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组织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活动结束后,我局将编辑出版大型画册,入选作者均赠送一册。

 5、投稿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688号省林业厅大楼14楼江西森林旅游摄影大赛组委会,邮编:330038,电子信箱:jxslgy@163.com。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江西森林旅游   摄影大赛    通知                              

抄报:各森林公园                                         

江西省林木种苗和林场管理局办公室                  2012年月4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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