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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创新设立6万亩市级生态公益林涵养水源

媒体:萍乡林业信息网  作者:周元勇 
专业号:萍乡指导站 2016/4/19 10:06:49

近日,萍乡市在山口岩水库饮用水源地创新设立6万亩市级生态公益林已全部划定。市本级财政按标准进行补偿,该举措为江西省首创,它的设立为涵养萍乡市城区和所辖芦溪县城乡共130万居民的生活饮用水水源构筑了一个更为良好的山绿水清的生态环境。

山口岩水库饮用水源地位于赣江一级支流袁河上游的萍乡市芦溪县境内。该水源地水库工程属于综合利用的大(II)型水利枢纽工程,它维系着萍乡市城区和辖内芦溪县城乡共计130万人的饮用水。该供水工程于2015年建成后开始了供水,为了加强水源地生态保护,建设好水源涵养林,萍乡市制订出台了《萍乡市山口岩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市级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的通知》,在江西省率先设立了市级生态公益林达6万亩。该市对公益林全面实施了生态修复工程,着力加强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严禁伐木、开垦、放牧、采石、采砂、取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并聘请专职护林员全面加强管护。确立了市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市财政按照每年每亩20.5元的标准进行补偿。市财政局和市林业局依据年度检查验收的情况下达翌年市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山口岩库区水源地涉及区域芦溪县、武功山风景名胜区财政部门和林业部门在市补偿资金下达后及时拨付。 林农个人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纳入地方财政“一卡通”账户管理。受聘的专职护林员管护工资由乡财政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账户,将管护工资直接拨付入账。项目支出拨付由市林业局统一管理。国有和集体生态公益林部分,补偿资金直接拨到国有林场和集体账户。乡镇、村个人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由芦溪县、武功山风景名胜区财政部门和林业部门统一监管发放。萍乡市林业局、市财政局负责补偿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同时定期组织人员对公益林管护、森林资源消长及森林病虫害发生及防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确保6万亩生态公益林全面安全并发挥出良好的生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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