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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萍乡市部署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媒体:江西省林业厅网站  作者:唐秀云 朱宇祺
专业号:江西省林业厅记者站 2016/3/31 10:04:49

 3月23日,萍乡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各地、各单位、部门均教育引导所辖干部职工及家属,倡导植纪念树、清扫墓碑、网上祭奠、鲜花祭奠、召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环保的祭祀方式怀念故人,使文明低碳祭扫成为新风尚。

二是强化森林防火宣传。市、县(区)电视台应连续播放清明节文明祭扫,禁止野外用火的宣传广告;重点林区、入山路口和坟墓相对集中的地段,树立森林防火宣传牌和大幅标语;各县(区)乡(镇、街)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是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加强野外火源巡查,严格执行“五个禁止”。各县(区)、乡(镇)派出工作组,组织护林员加大对坟山、墓葬集中区域的检查和巡查,实行重点防范。对林内和林缘边的坟墓集中区域,采取“人盯人”的战术,坚决做到“防住人、管住火、盯住点、护住林、看住山”。

四是及时有效处置火情。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和防火办人员坚守岗位,加强24小时值班,及时调度、果断处置本辖区火灾火情,确保人员和森林资源安全。

五是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将森林防火责任逐级分解细化,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的要求,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甚至玩忽职守,发生森林火灾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清明期间因工作不实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的县(区)、乡(镇),萍乡市政府将视情进行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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