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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有序推进在养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工作

媒体:原创  作者:宜春林业
专业号:宜春林业 2020/8/24 11:13:12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出台后,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企业和养殖户面临着转型转产的巨大压力。宜春市林业局以开展“优环境、促发展”大讨论活动为契机,聚焦企业和群众最盼最急最忧的问题,有序推进在养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工作,切实解决驯养繁殖企业和养殖户的后顾之忧。

一是严格审核确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相关乡镇、部门对养殖户在养野生动物登记造册,当场确认养殖物种、数量等基础数据,做到“一户一册”,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对贫困户、边缘户要特殊标注,并与养殖户签字确认,作为动物处置、资金扶持等工作的依据。

二是科学分类处置。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按照科学放归自然、转作非食用性合法利用、委托代养、无害化处置等方式制定处置工作方案,帮助养殖户妥善做好存栏野生动物处置相关工作。截止目前,我市共完成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不含蛇类)5.2万只,蛇类31.0万斤,

三是安排扶持资金。在养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完成处置后,县级财政、林业等部门统计核算养殖户扶持资金数额并予以公示,并由县级财政部门与养殖户签订扶持协议,按要求完成扶持资金拨付。目前省、市、县三级扶持资金正按程序有序发放,相关工作将于9月30前完成。

四是落实帮扶措施。安排各类涉农、涉林、中医药以及扶贫项目补助资金对养殖户转产转型给予项目资金支持,鼓励本地企业及扶贫车间积极吸纳养殖户特别是贫困户、边缘户就近就地就业,根据养殖户的意愿和需求及时给予帮扶。同时,大力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转产养殖户、贫困户、边缘户转岗就业,把基本生活出现困难且符合条件的困难养殖户纳入社会救助范围,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宜春市林业局 作者:纪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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