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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石城县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媒体:江西省林业厅网站  作者:李外房
专业号:江西省林业厅记者站 2016/3/31 9:54:53

3月28 日,石城县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清明节期间,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充分认清森林防火形势,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落实森林防火护林联防政府购买服务措施,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平安稳定。二是要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倡导植树、献花、默哀等文明祭祀行为,营造出全民参与、全民关注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强化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各乡镇要在坟墓较集中的地段和重要区域建立纸钱、香烛等祭品焚烧池,对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派专人死看死守,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县森林公安局应切实加大违章用火行为打击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对火灾肇事者依法惩治,绝不纵容。四是强化应急战备,做好火灾扑救准备。县专业扑火队、乡镇半森林扑火专业队要集中食宿,及时添加、维修扑火装备,严阵以待;购买服务的护林防火“三防”队员要相对集中,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各林区的护林防火“三防”队员要确保全部在岗在位,及时发现和处置火情。五是要强化值班备勤,规范信息报告制度。各乡镇主要领导必须在岗在位,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备勤,确保值班无空挡,并对值班情况进行调度,确保信息畅通;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火情,务必准确上报火情动态、扑救进展等情况,对迟报、瞒报火情的,给予通报批评;对贻误扑火时机酿成重大损失的有关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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